紫阳县2022年高桥镇裴坝村苍鹭生态旅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紫阳县2022年高桥镇裴坝村苍鹭生态旅游项目(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RCG2022-06
项目名称:紫阳县2022年高桥镇裴坝村苍鹭生态旅游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1,227.4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2年高桥镇裴坝村苍鹭生态旅游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 3,781,227.4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781,227.4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3781227.44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81,227.44 | 3,781,227.44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2年高桥镇裴坝村苍鹭生态旅游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2年高桥镇裴坝村苍鹭生态旅游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含二级)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 安康市中心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 缴费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加盖红色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 ,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缴费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磋商文件。 3 、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 [ 服务指南 - 专区 ] 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 、 4009980000 ; 6 、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 、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持绿色健康码的代表到场参会,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紫阳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高桥镇街道社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木竹桥村1组24号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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