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头皋村 185KWp 分布式光伏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903-00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头皋村 185KWp 分布式光伏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06日14时”,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2022年12 月26日前竣工,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1日 15时4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对确需开展、按规定应在中心实施的采购活动,因中心暂停业务或疫情无法开展的,可在其他平台或本公司进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大街5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