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任城区 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项目名称)已由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济任行审投【2022】40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创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宁市创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120661000301001 2、工程名称: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任城区2023年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第二批)(EPC),对任城区27个合流制建筑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排水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条件。主要涉及建筑面积1139639平方米,改造污水管网为22470.50米,雨水管网为18694.73米,并对破除路面进行恢复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3665.44万元。 5、招标人:济宁市创展置业有限公司 (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中路4号 ( 2)联系人: ( 3)联系电话: 6、招标代理机构: (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江南春美食街向北100米路西58同城 ( 2)联系人: ( 3)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满足此要求),具备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满足此要求,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2月 10 日 -2023年3月 3 日 09: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址为济宁市任城区:4430/RenChe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3月 3 日 09:3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网、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 ( :4430/RenCheng)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任城区网( :4430/Ren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3年2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