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殡仪馆殡仪专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
-梅州市
项目概况
广东省梅州市殡仪馆殡仪专用车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江北秋云桥头秋苑路26-9(金苑小区金苑酒家斜对面)(需解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3HY688
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殡仪馆殡仪专用车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殡仪专用车
2、标的数量:3辆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
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10个工作日内交货及完成上牌手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5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北秋云桥头秋苑路26-9(金苑小区金苑酒家斜对面)(需解锁)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购买询价文件需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北秋云桥头秋苑路26-9(金苑小区金苑酒家斜对面)(需解锁)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北秋云桥头秋苑路26-9(金苑小区金苑酒家斜对面)(需解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 3 年 3 月 30 日 下 午 15 : 0 0- 15 : 3 0(北京时间)。
2、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梅州市殡仪馆
地址:梅州市环城西路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秋苑路金苑小区D6-5、D8-1栋4号复式店二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