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人民政府宝墩镇新希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升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SC-QSJA-2023-010 (招标文件编号:SC-QSJA-2023-010)
二、项目名称:宝墩镇新希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升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2栋11层1109号
中标(成交)金额:5.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宝墩镇新希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升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指定地点 | (1)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并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3)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4)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进核查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6)审查工程开工条件。 (7)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需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上报采购人。 (8)经采购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釆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0)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交与采购单位。 (1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1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采购单位审核。 (15)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送采购单位审核。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以磋商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为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俊杰、邓春华、葛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龙泰路8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河路131号
联系方式:魏老师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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