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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再生纤维负碳基地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总承包

江苏

-

淮安市

发布时间:2024-04-1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淮安市洪泽区开投节能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绿色再生纤维负碳基地新建 110kV 变电站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绿色再生纤维负碳基地项目 已经 洪开管投备 [2023]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区开投节能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绿色再生纤维负碳基地新建 110kV变电站项目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南海路东侧,洞庭湖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
    接入工程:从现有 220kV朱坝变出线110kV三友线T接,新建110kV电缆平台塔一基,线路导线采用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敷设110kV电缆至新建变电站内相应间隔,电缆采用YJLW03-64/110-1630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包低密度聚乙烯外护套电力电缆,新建110kV杆塔、基础、电缆直线井、转角井、电缆沟、光缆等,并含接入报告、勘测设计、图审等相关费用。
    变电工程:新建 110kV GIA线变组单主变10kV单母线两分段母线,主变1
    63MVA有载调压110/10kV(二级能效)、10kV出线大于等于20回、带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C、接地故障管理系统以及相关二次、通讯、上级站相关改造等,并含勘测设计、图审等相关费用。
    土建工程:变电站位于厂房内部,主框架已完成,本次负责房屋隔墙、设备基础、需要土建调整的相关改造等,并含勘测设计、图审等相关费用。
    迁改工程:现有厂区西侧 10kV朱坝1号线、朱坝2号线与110kV三友同杆架设,需要将此两条线路架空改电缆入地,配置相应设备,方案需通过地方供电部门同意以及相关可研、勘测设计、图审等相关费用。
    2.1.3建设内容: 建设 110kV变电站一所、建设配套110kV接卡乐纺变进线线路一条、建设配套10kV市电保安进线线路一条、10kV同杆双回线路架空改电缆入地一段。
    2.1.4合同估算价: 2950万元
    2.1. 5 总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1. 6 质量标准:
    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 理 的 法律 、 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落实工程设计技术原则,保证工 程满足国家和行业 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1)设计: 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
    ( 2)采购: 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
    (3)施工: 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2.2招标范围:
    完成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组织图纸论证审查(含多轮)、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和甲方认可;主材、主设备及辅材等所有物资采购;施工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建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交钥匙工程;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 2)施工资质: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有 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不得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总承包(EPC)业绩。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年1月 1 日以来, 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为电压等级 110kV及以上的总承包(EPC)业绩 。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3.3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 投标人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投标人近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7 根据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3年12月1日以 来 任意 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 执 行 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 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 至 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 明 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 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施工单位,一家为设计单位),具体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 施工单位须提供“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度输变电施工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0kV变电和线路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4年 05 月 27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如为联合体投标, 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 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 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9980000、、,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5 月 28 日 09时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一楼 第二 开标室〈淮安市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 “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 签到 、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本项目招标需要进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 参加答辩的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 2024年 05 月 28 日 11:30分 之 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到达开标地点办理签到手续,实行实名制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的 居民身份证及注册证书,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 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 具体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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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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