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公司数据科技分公司数据资产化研究与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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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数据科技分公司数据资产化研究与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4550,招标人为物资有限公司数据科技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物资有限公司数据科技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背景下,数据量和算力呈爆炸性增长,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优质生产要素。物资公司响应国家政策,通过数字技术推动业务升级和管理转型,数据积累与管理能力建设不断加深,数据创新应用不断丰富,数据要素活力正快速激发。数据资源优势突出,公司在长期的业务运营过程中积累了规模庞大、维度丰富的业务数据,且数据能够反映煤炭、电力等行业运行态势,数据代表性与权威性强。数据支撑能力扎实,公司已建成统一治理、灵活应用的智慧管理系统,初步解决了数据不完整、数据不准确、应用不灵活问题;同时打造了主数据智能审核平台,形成了主数据统一汇聚、发起、审核全过程总体监管能力。数据应用成效显著,建成国内首个智能评审系统,创新性研发了智能评审模型。积累了丰富的采购文件样板,构建了用于大模型训练的能源行业采购知识库。为了加速推动数据资产化进程,促进数据流通应用,激活数据要素活力,紧扣集团“一三六”发展战略、践行“41663”总体方针,坚持“1331”科学创新战略,将数字技术作为公司业务升级、管理转型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智慧化发展。以数据产生的业务源头到数据实现资产化的全流程入手,探索建立数据资产化的可行路径。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当在满足国家政策要求下,充分结合物资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实际以及数据资源现状,全面开展物资公司数据资源梳理,完成数据资产盘点、分类分级、合规确权、质量评估、成本计量、财务入账等工作,实现公司数据资产入表,并完成数据资产登记;完成数据资产管理系统建设;研制物资采购领域数据应用相关团体标准;至少申请发明专利1项,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通过项目实施,激活数据要素活力,深度挖掘数据资产价值,赋能物资公司“科技物资、平台物资、高效物资、合规物资”建设。
2.1.3合作形式:
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9个月内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和标准研制、数据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包含数据资产入表、标准研制、系统功能开发及上线运行等工作。系统初次上线运行后,试运行期为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经终验合格转入正式运行。
质保服务期要求:质保期为投入正式运行后一年。终验合格后,投标人须提供一年免费的质保与运维服务,其中至少半年为现场服务。
服务地点:北京。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1)完成公司数据资产入表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形成1套数据资产化方法论,完成至少2类数据产品入表,形成公司数据资产,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数据资产登记。重点从数据资产分类、确权和会计处理研究三个方面进行入表实施创新,一是建立数据资产全面识别与分类体系,建设一套系统化的数据资产识别和分类框架,并评估确定可入表数据产品。二是实现数据资产确权创新机制,通过法律手段清晰界定公司数据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完成入表数据产品的合规确权。三是构建数据资产会计处理标准化流程,遵循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标准,提供一套标准化的会计处理流程,完成入表数据产品会计核算,并指导公司财务人员完成入表操作,形成公司数据资产。
(2)搭建1套数据资产管理系统
设计研发1套能够稳定的、易用的和面向服务的数据资产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分类分级、确权管理、资产开发管理、会计核算、运营管理等关键功能,支撑公司对数据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3)研制数据应用相关团体标准
基于公司在物资采购领域的数字化创新成果,研制不少于1项物资采购领域数据应用相关团体标准。
(4)专利及软著成果
至少申请发明专利1项,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
2.3 项目总工期: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9个月内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和标准研制、数据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包含数据资产入表、标准研制、系统功能开发及上线运行等工作。系统初次上线运行后,试运行期为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经终验合格转入正式运行。质保服务期要求:质保期为投入正式运行后一年。终验合格后,投标人须提供一年免费的质保与运维服务,其中至少半年为现场服务。
2.4 项目服务期:详见第五章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数据开发类或数据咨询类合同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不低于5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职称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11人,其中至少1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职称证明材料。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