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风电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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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风电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4580,招标人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对17个项目开展收购工作,需对相关项目进行技术尽职调查。
2.1.2招标范围:拟聘请服务机构对招标人及其子分公司的风电、光伏项目提供技术尽职调查服务。调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资料文件完整性、合同评价、运维能力、运行数据、机组检查检测并提供项目技术尽职调查综合分析及建议等技术服务。招标范围在中国境内,以具体收购项目所在地为准。
2.1.3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CNAS)或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国内光伏或风电收购/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光伏或风电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和有效的劳动合同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需提供拟派遣从事电气、土建、机械、安全专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证件,每个专业不少于1人;需提供不少于3个同时具有高处作业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的双证人员(特种作业证应复审日期未复审的证件无效)。高处作业证的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上述投标人提供的证件进行真伪查询,如经“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无效,则认定为无效证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