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杨村光伏(二区)II标段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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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杨村光伏(二区)II标段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竞争性采购公告
(竞争性采购编号:GPEC-FW-0131301-01313-2025-011)
竞争性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
一、竞争性采购条件
新能源公司杨村光伏(二区)II标段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竞争性采购项目编号:GPEC-FW-0131301-01313-2025-0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竞争性采购范围
2.1 竞争性采购范围:新能源公司杨村光伏(二区)II标段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死亡伤残 110万元/人,每人伤亡赔偿限额为110万元。从业人员医疗费用10万元/人,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在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元。
(2)第三者责任
第三者死亡伤残110 万元/人,每人伤亡赔偿限额为 110 万元。
第三者医疗费用10万元/人,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在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元。
第三者财产每次100万,累计200万,按实际发生费用在每次事故限额内赔偿。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3)施救及善后处理费用20 万元/次,按实际发生费用在每次事故限额内赔偿。
(4)法律费用20万元/次,按实际发生费用在每次事故限额内赔偿。
(5)全单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人民币。
2.3 服务期限:预计服务天数约365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或保单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保险许可证;
3.3 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投标方在近5年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或有正在履行的类似服务项目。
3.5 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