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水务(常州)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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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水务(常州)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GDSWGC-GZ-2025-0247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水务(常州)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水务(常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澄工业园后马岸 115 号
2.2 项目规模:光大水务(常州)有限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 65%的污泥全部运输至中标的污泥处置企业进行合规处置,预计三年产泥量为 9600 吨。根据业主方生产及处置需要来确定污泥处置单位的污泥接收量,各中标人不得对处置的污泥数量有任何异议,依据实际处置量进行结算。
2.3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每年服务期届满,经采购人考核如符合以下标准的,可办理合同续签,否则将不续签合同:(1)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评价得分在80 分及以上的;(2)经过市场调查及对比,拟续签的合同价格不高于原合同价。但所有合同的累计服务期不可高于 3 年。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大水务(常州)有限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 65%的污泥全部运输至中标的污泥处置企业进行合规处置,中标单位须满足光大水务(常州)有限公司干化污泥及时清运及合规处置需求,不积压、及时外运处置;中标的污泥处置单位须保证在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等全面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标准,确保所接收污泥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预计三年产泥量为 9600 吨,依据实际处置量进行结算。
(2)本次招标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为首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为备选供应商,当首选供应商出现无法正常处置污泥或不能满足采购人污泥处置需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启用备选供应商处置污泥,至服务期限结束。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3)投标人须取得具有区县(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理处
置予以批准、同意的相关文件,自有或配套的运输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文件,并在人员、资金方面等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其他要求:投标人企业已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截屏证明。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污泥处置正在履行或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合同、污泥转运联单或发票等合同履行/验收证明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1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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