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关于延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5-00095
项目名称:延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3,015.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33,015.9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333,015.9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分析仪器 | 延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3,015.96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检验检测室及检测办公管理用房改造20天,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安装1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不 得 为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