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超细支气管镜及电子鼻咽喉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超细支气管镜及电子鼻咽喉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超细支气管镜及电子鼻咽喉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 招标 文件,并于 2 02 5 年 10 月 16 日 9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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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编号: SDGP3702000444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 XLCZFCG-2025-1088
项目名称: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超细支气管镜及电子鼻咽喉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超细支气管镜及电子鼻咽喉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 招标 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预算金额: 包一: 58万元;包二:46.9万元
最高限价: 包一: 58万元;包二:46.9万元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万元 ) | 
|---|---|---|---|---|
| 包一 | 电子鼻咽喉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8万 元 | 
| 包二 | 超细支气管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0万 元 | 
| 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9万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3.3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