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技术方案征集公告
江西
,就万安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招标前期的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征集。为更好的了解市场需求,获得潜在供应商充分响应,保障项目采购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1 〕 22 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面向市场进行公开征集意见,欢迎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交相关建议。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万安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
2 、预算总金额:约420万元
3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 1 | 万安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 | 批 | 1 |
4.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征集方案说明
1. 征集方案要求
( 1 )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要求、市场价格、商务条款、评分细则等。所提供的方案将作为征集人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重要参考依据。
( 2 )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7:00 止,(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不予接受;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 3 )回复意见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采购单位(提交贰份纸质回复意见函)并且提供一份与纸质征集回复内容相同的 U 盘(不退回)。其中 1 份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另外一份按照回复意见格式编制即可;两种格式的回复意见函均需在 U 盘中体现。 (特别提醒,必须要将署名文件和不署名文件各自封装后,再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否则拒收)
2. 其他说明
( 1 )本次市场征集的技术方案,将由征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评审,以确定最终的项目采购需求。
( 2 )参与本次征集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采购中得到特别的优待;即使未参加征集建议的潜在供应商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3 )潜在供应商也不会因参与征集意见提出问题而遭到征集人的歧视,请潜在供应商充分表达对推进本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建设性建议。
( 4 )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勘察现场,为报价取得依据。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潜在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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