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鉴定站(华能浙江公司培训中心)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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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浙江鉴定站(华能浙江公司培训中心)配套设施完善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0-3-3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浙江鉴定站(华能浙江公司培训中心)配套设施完善项目 ,招标人为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华能浙江鉴定站(华能浙江公司培训中心)配套设施完善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2.2 规 模: 为充分利用老厂资源,进一步丰富长兴分公司单身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和浙江鉴定站(浙江公司培训中心)参培人员训隙生活,拟在老厂区原化水楼西侧空地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室内网球场。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浙江鉴定站(华能浙江公司培训中心)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标段包1
2.4 项目地 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图影大道378号
2.5 工期: 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华能浙江鉴定站(华能浙江公司培训中心)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包括网球场地面基层、钢柱、墙面、钢屋架、屋面及0m以下沟道、上下水、常规消防、照明、室外地坪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项单个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注: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10-31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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