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沧东公司2号锅炉生物质掺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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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沧东公司2号锅炉生物质掺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10258,招标人为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沧东电厂2号机组为600MW等级亚临界机组,响应发改委《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拟实施耦合生物质发电改造。掺烧生物质类型为木屑,采用采购成品生物质粉体燃料(粒径≤3mm,含水率≤10%),生物质燃料通过微正压气力输送系统输送到生物质燃烧器实现锅炉炉膛内燃烧技术路线;依据沧东电厂及所在区域实际情况,本项目按照年掺烧生物质燃料72603吨,小时掺烧量20t/h,掺烧比例5%,可减少CO2排放103428吨/年。
2.1.2 招标范围:本项目掺烧破碎好的木质粉料,粒径≤3mm,含水率≤10%。生物质燃料通过卸料、转运、中转暂存、存储、计量以及气力输送的方式输送到生物质燃烧器,实现锅炉炉膛内燃烧。生物质燃料输送方式采用稀相气力输送。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物质车间厂房、料仓、气力输送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土建施工和安装工作、调试、72h满负荷试运行、性能试验配合、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性能试验等,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另外包含项目安全设施、质量监督、计量、消防、档案、职业卫生健康、住建部门施工许可及竣工备案,环评、安评、投产前检测等项目评价和验收等。
2.1.3 计划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4 工程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生物质掺烧EPC或具有100吨/天及以上生物质掺烧EPC的合同业绩2份(注:生物质指的是农林废弃料、污泥、生活垃圾等有机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生物质掺烧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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