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检察院集中供暖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河南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修武县人民检察院集中供暖建设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集中供暖建设项目,对检察院办公楼、宿舍楼实施冬季集中供暖,总供暖面积5306平方米,建设周期10日历天。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1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本项目的所在地内,只有修武县中玮热力有限公司一家单位具有提供供热的条件,为确保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热力工程与热力管网系统连接的一致性、安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后期设备的运营和维护,及时保障供暖,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修武县中玮热力有限公司
2.地址:修武县为民路与茱萸大道交叉口东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 甘承顺 | 焦作宏博房屋建筑设计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李杰 | 焦作市爱德市政公司 | 高经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李建委 | 河南理工大学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6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11月06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2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及,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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