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无人驾驶宽体卡车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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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无人驾驶宽体卡车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1741,招标人为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新疆能源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直线距离78km处,公路距离120km。通往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乌鲁木齐市均为一级公路或高等级公路,外部交通条件方便顺畅,行政区划隶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露天煤矿属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年温差和昼夜温差较大,6~8月为夏季,气候炎热,白天气温常在40℃以上,绝对最高气温达43.2℃(2004.7.13)。11月~次年2月为冬季,气候严寒,绝对最低气温达-49.8℃(1969.1.26)。年平均降水量106mm,年蒸发量1202~2382 mm,全年日照3053h,8月偶有雷阵雨,冬季积雪稀少。区内常年多风,多以西北风为主,风力一般4~5级,经常有7~8级大风,最大可达10级以上并伴有强大的沙尘暴天气。矿运输道路最大坡度≯8°,一般道路宽度≮11米。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租赁24辆无人驾驶宽体卡车(不含设备维保)用于露天煤矿运输使用。本次设备租赁服务范围为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无人驾驶宽体卡车设备租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租赁无人驾驶宽体卡车,卡车需配套建设接入矿方管控平台且具备车辆拉运趟数、拉运量、运输距离等信息的无人驾驶调度集控平台、无人驾驶硬件设施及配套软件等。配备相应的无人驾驶运维及远程操控人员等。详见附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序号 | 租赁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 1 | 无人驾驶宽体卡车 | 额定载重量 ≥91吨 级 | 24台 | 车辆厢斗适用于 露天矿 运输、具备与采场现有设备混行的无人驾驶能力 ;配备 2套远程驾驶工位及配套设备设施;配备 容纳远程操控无人驾驶 工位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太空舱。 |
无人驾驶宽体卡车设备出厂日期在 2023年1月之后,提供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
2.1.3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为6个月,设备到矿验收完毕投入使用之日起6个月。
2.1.4服务地点: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矿卡(或矿用自卸卡车或非公路自卸卡车或宽体卡车)租赁或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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