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衡南)有限公司余热供暖工程技改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
-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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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衡南)有限公司余热供暖工程技改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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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衡南)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衡南)有
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余热供暖工程技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街道河市村罗卜冲组(垃圾填埋场内)。
2.2 建设规模:
衡南项目规划规模 600t/d,配置 2 台 300t/d 焚烧炉,余热锅炉采用 2 台中温次高
压余热锅炉,12MW 汽轮发电机组一套。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5 月 26 日或甲方指定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06 月 24 日或甲方书面给予的工程延后日期,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适用于衡阳市衡南县项目利用连排余热供暖项目主要技术和相关要求。本项目为 EPC
“交钥匙”工程,即施工方以总承包方式提供成套换热站、管道、阀门、电控系统、换热站、
入户散热器、电缆等所有保证系统正常达标运行使用的设备、附件及系统设计、选型、配套、
结构、制造、供货、卸货、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
检修和质量保证等各方面的服务,直至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方使用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
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定为 1 元/kWh(当总表和分表有差额时将按各分表用电量分摊),如当地供电部
门调整电价时,做相应调整;生产、生活用水定为:1 元/T(当总表和分表有差额时将按
各自用水量分摊),如当地供水部门调整水价时,做相应调整,业主成立施工水电管理小组,
成员由业主和承包人组成,负责现场施工水电管理工作。水电计量由该管理小组每月现场见
证, 水费、电费每月按实结算。招标人不为投标人提供中标后现场办公、伙食及住宿场地,
需投标人自行考虑住宿、伙食及办公问题,费用自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
权利,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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