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水环保(黄骅)有限公司VI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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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水环保(黄骅)有限公司VI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SWGC-GZ-2025-01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水环保(黄骅)有限公司VI系统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水环保(黄骅)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水环保(黄骅)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光水环保(黄骅)有限公司VI系统服务
2.2 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海华大街东规划44 号路南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水环保(黄骅)有限公司滕庄子厂、黄骅镇厂、城区厂目视化VI系统的搭建。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期限:60 日历天,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
令停业、基本户被冻结的情况;(2)提供近3 年的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司未处于被责令
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 个VI视觉识别系统的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等)。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开展工作;(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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