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分体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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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分体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YC-G(2025)XZ02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分体空调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6.74万元, 招标人为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46.7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分体空调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分体空调采购项目:
一)符合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1份;②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完整财务报告或2024年度完整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够遵守国家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4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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